question-icon 恋人分手后结婚用房该如何分割?

和恋人一起买了房子准备结婚,结果分手了,房子不知道怎么处理。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结婚用房在法律上是怎么划分的,是按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规定,自己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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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分手后结婚用房的分割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双方对于房屋分割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进行分割。这就好比两个人事先讲好怎么分,那就按这个来,体现了对双方意思自治的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认可这种基于双方真实意愿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就看房屋的出资情况。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且明确了房产份额,那就按照确定的份额分割;要是没明确份额,双方就需要进行出资举证,按照出资份额来分。同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恋爱双方是否登记结婚以及登记结婚与购房时间的距离等因素。比如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购房,房本登记在双方名下,且购房后很快登记结婚,有可能会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按份共有。 若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这时候要确定双方是否登记结婚、购房时间和登记结婚时间是否接近。没登记结婚或者结婚前分手的,一般视为同居财产分割;如果能举证证明出资份额,就按出资份额分割。要是登记结婚了,且结婚时间和购房时间很接近,当事人主张以结婚为目的的购房合意,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较大。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出资购房,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这要结合双方日后是否登记结婚来判断。没登记结婚的话,按照同居财产分割,会考虑双方贡献大小,给未出资者适当分割,比例控制在20% - 60%,房产归出资方所有;出资方也可以主张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因赠与目的没达到,要求对方比照彩礼返还相应价款。如果登记结婚了,房子归属则需要进一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当共有人就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比如两人按3:7的份额共有一套房子,那在很多事项上就按这个比例来。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同居期间的财产不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有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分割时会更灵活,要考虑很多因素。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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