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买房加女方名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我和对象现在闹离婚,房子是他买的还加了我的名字。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到底怎么分,心里没底。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定,是一人一半,还是会有别的划分方式,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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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男方买房加女方名,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男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并登记女方名字,这种情况通常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送,离婚后房产归女方,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这是因为男方在婚前单独出资买房并只登记女方姓名,可看作是一种特殊赠与行为。比如男方在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然后只写了女方名字,那么离婚时这房子就归女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等,这里该房产就符合这一情况。 要是房产是在婚后购买,即使只登记了女方的名字,也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均等分配,但法院也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比如购房时双方的出资情况,包括首付、贷款偿还等。若一方能证明自己对房屋的购买或者偿还贷款有较大贡献,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其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能会相对平均分割。最后还要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若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如果男方婚前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双方并未结婚或结婚时间较短即离婚,且男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出资情况,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多年,且男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出资情况,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就是属于夫妻一方自己的财产,像一方婚前就有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的。 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时要一起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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