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在还贷中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名下有套房子,现在还在还房贷,但我们打算离婚了。不知道这种还在还贷的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是按首付比例,还是考虑婚后还贷情况?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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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分割还在还贷的房子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要明确房屋的归属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其次,关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的计算一般会考虑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 最后,如果房屋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剩余的贷款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总之,房子还在还贷中离婚时的分割,要综合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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