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在婚姻期间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共同购买的房产该怎么分割。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和原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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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对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实际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时,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和处理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比如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售房款。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对于有子女的家庭,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可能会倾向于将房产判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稳定。同时,也会照顾女方的权益,这是基于在婚姻家庭中女方可能在某些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考虑。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此外,如果房产还有未还清的贷款,在分割时也需要一并处理。一般来说,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要承担剩余的贷款偿还责任,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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