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正常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后房产析产的规定是什么?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析产不太清楚。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还有一套婚后购买的房子,想知道在法律上,正常离婚时财产到底怎么分,房子又该怎么进行析产,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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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正常离婚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到离婚或者一方死亡这段时间内共同取得的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按照《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由双方先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的,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且,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的,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会有所差别。像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就归个人所有。 再讲讲离婚后房产析产的规定。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析产时,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的方案来,比如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比如房子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房子一般归婚前购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需要给另一方补偿。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析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的这段时间。 房产析产:是指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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