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儿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配?

我女儿最近在闹离婚,他们有套房子,我挺担心这房子分配不好影响我女儿权益。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女儿离婚时房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不同情况会怎么处理,想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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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儿离婚时,房产分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如果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处理房产分配,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按照约定执行。 若没有约定,则遵循以下原则: - 单方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这属于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如一方在婚前自己出钱买了房,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这套房子。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相关规定,强调财产的归属以登记等情况确定。 - 单方全额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离婚时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一方买房后登记了双方名字,就表示愿意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登记注册前购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使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不过婚后房产增值及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打个比方,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那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但要给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子增值部分的相应金额。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夫妻一起挣钱买房,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 一方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子,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不分割。 - 双方父母出资全额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且没有约定份额,则视为共同共有。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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