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怎样要回房产?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有一套房产在离婚分割上存在争议。我觉得这房子应该归我,但不知道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要回来。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夫妻离婚时要回房产有哪些方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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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想要要回房产,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情形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种情况下,房产所有者自然可以要回房产。例如,甲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甲和配偶乙离婚,该房子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甲可以顺利要回。 其次是婚后购买的房产。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丙和丁婚后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离婚时他们可以先自行协商房产归属,如果协商不一致,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 另外,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戊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配偶己共同还贷,离婚时若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戊,但戊需要对己进行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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