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期间受了工伤该如何获得赔偿?


在工地期间受了工伤,赔偿问题需按以下步骤和内容来处理。 首先是赔偿项目: - 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有:职工伤残津贴(在特定伤残等级和情形下);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不超12个月,这里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在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需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 - 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有:生活护理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至四级伤残者的津贴;住院伙食补助款;医疗费用与康复治疗费用(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如需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等。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其次是赔偿程序: - 如果单位正常缴纳工伤保险:单位要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 若单位未在30天内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 要是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则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最后,如果在赔偿过程中,双方就赔偿方式、数额等问题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