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的居住权如何办理?

我买了套房子,想给父母设立居住权,让他们能安心住。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理居住权,是要签合同,还是要去相关部门登记?流程复杂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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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通俗来讲,居住权就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也就是说,想要设立居住权,第一步就是双方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签订合同后,还需要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交居住权合同、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材料。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居住权的相关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居住权人发放居住权证明。只有完成了登记手续,居住权才正式设立,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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