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房屋居住权?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想给我的一位亲戚设立居住权,让他能在里面居住。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是签个协议就行,还是要去办什么手续?想了解设立房屋居住权的详细流程和要求。
展开


设立房屋居住权,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一定的方式,赋予他人在该房屋中居住的权利。这一权利可以保障居住人在一定期限内对房屋的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也就是说,首先要由房屋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合同一般要包括这些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这是设立居住权的基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在合同里明确体现。 接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签好合同后,双方要一起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去申请居住权登记。只有完成了登记手续,居住权才正式生效。 此外,如果是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生效后,同样需要去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总之,设立房屋居住权,既要签订书面合同,又要进行登记,这样才能确保居住权合法、有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