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只能通过法律行为设立吗?

我想在自己的房子上给亲戚设立居住权,不知道是不是只能通过法律行为来设立。我不太清楚法律行为具体指啥,也不确定还有没有其他方式能设立居住权,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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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设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并非只能通过法律行为设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从法律行为设立居住权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这是典型的通过法律行为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比如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明确居住的条件、期限等内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通过订立遗嘱这种法律行为,也能设立居住权。 然而,居住权还存在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以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设立居住权。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法院判决一方对另一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这种居住权的设立就不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而是基于司法裁判这一公权力行为。所以,居住权不只是能通过法律行为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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