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程序该怎么走?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首先,要确定继承人范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次,对遗产进行清查。要明确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像房产、存款、车辆、股权等都可能属于遗产范围。同时要注意区分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下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家庭共有财产也得先进行析产。 然后是继承份额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最后是办理继承手续。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凭公证书去办理遗产的过户、支取等手续。要是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判决后,依据判决书办理相关手续 。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时,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的遗产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