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在急诊室该怎么处理?


在急诊室处理医患纠纷时,可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是及时沟通,这是处理纠纷的重要环节。医院方面应安排专业人员,像经验丰富的医生或者医院的客服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坦诚交流。一方面,要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理解他们在急诊情况下可能产生的着急、焦虑情绪;另一方面,向他们详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指定有关人员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沟通,如实说明情况。 其次是封存证据。当发生医患纠纷时,对于可能涉及纠纷的病历资料、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证据,要及时进行封存。病历资料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它能反映医生的诊断、治疗措施等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也可能与纠纷有关。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对尸体进行冻存。 再者是调查评估。医院要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成员可以包括医学专家、法务人员等,对纠纷进行全面调查。从患者的症状表现、医生的诊断过程、治疗手段等各个方面入手,评估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同时,也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等,其出具的鉴定意见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最后是协商解决或引导法律途径。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医院存在一定责任,医院应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纠纷便可得到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引导患者及其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