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时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我们住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现在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割,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没证房子在离婚时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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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处理无房产证的房子,这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意味着其产权归属在法律层面尚未有明确的认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也就是说,当夫妻双方对无房产证的房子存在争议并且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不会直接判定房子归谁所有。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哪一方在使用该房屋、哪一方对房屋的取得贡献较大等因素,判决由哪一方暂时使用该房屋。这是因为没有房产证,房子的产权处于不确定状态,法院无法直接对不确定的产权进行分割。 待取得房屋房产证后,如果双方就房屋分割仍有争议,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后续的诉讼中,法院会根据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情况,结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的贡献、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对房屋进行合理的分割。所以,对于无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先确定暂时的使用人,等产权明确后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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