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护患纠纷怎么处理?


当遇到医疗护患纠纷时,有多种处理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指医患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程序简单、处理速度快,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的关键在于双方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提出合理的诉求和解决方案。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医患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再者是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医患双方的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能够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调解过程中,会依据相关规定,促使双方解决纠纷。 最后是诉讼途径。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一种较为正式和严格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强制执行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患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