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让员工签自愿离职且不给赔偿,这种情况该如何举报?
我所在的公司现在要裁员,却让我们签自愿离职协议,还明确表示不会给赔偿。我觉得公司这样做不合理,损害了我的权益。我想知道具体该向哪些部门举报,举报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整个举报流程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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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公司裁员让员工签自愿离职且不给赔偿这种情况时,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维权和举报途径: 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你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如公司要求签自愿离职协议的书面材料、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其次,申请劳动仲裁是较为有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接着开庭审理,之后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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