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强制裁员时要求员工写自动离职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
公司近期进行强制裁员,还要求员工写自动离职。我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公司这样做对员工权益有哪些影响,员工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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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裁员让员工写自动离职是不合法的。 首先,“自动离职”通常意味着是员工个人主动提出离开公司,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而在公司强制裁员的情形中,很明显并非员工个人意愿导致离职,而是公司的主动行为。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并且,在这种合法裁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比如强制员工写自动离职,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再者,公司强制员工写自动离职,这属于一种变相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轻易签署相关离职文件。 最后,如果公司执意强制裁员并要求写自动离职,员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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