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屋被判决继承该如何处理?
我家有套房屋之前被抵押出去了,现在家里进行遗产分割,这套抵押的房屋被法院判决由我继承。我很担心这会有很多麻烦,也不清楚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我又该遵循怎样的流程和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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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当抵押的房屋被判决继承时,会涉及到一系列权利和义务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抵押”这个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对于抵押的房屋来说,即使房屋被判决继承,原有的抵押关系并不会因为继承而消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意味着,继承人继承抵押房屋后,房屋上的抵押权依然存在,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如果原抵押人(被继承人)没有还清债务,债权人仍然可以就该抵押房屋实现其债权。 对于继承人而言,继承抵押房屋后,有几种处理方式。如果继承人愿意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所规定的债务偿还义务,那么可以在继承房屋后,按照原抵押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这样,在还清债务后,房屋上的抵押权就会消灭,继承人可以完全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如果继承人不想继续承担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抵押房屋后,可以以房屋的实际价值为限来偿还债务。如果房屋价值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对于超出部分,继承人没有义务用自己的其他财产来偿还,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另外,如果继承人想要转让该抵押房屋,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在转让所得的价款中,应当先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总之,当抵押的房屋被判决继承时,继承人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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