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新发生的费用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受了工伤,最近又产生了一些新的费用。我不太清楚这些新费用该怎么算,是由单位承担还是工伤保险承担呢?具体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这些费用的承担方和处理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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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费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伤新发生的费用”。这指的是职工在认定为工伤后,在后续治疗、康复等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伤新发生的费用处理有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新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职工因工伤需要进行手术,手术过程中使用的符合上述标准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那么新发生的工伤费用就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自行承担职工工伤治疗等过程中的各项合理费用。 在处理工伤新发生费用时,一般的流程是:职工或其家属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新发生的费用情况,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如果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经过审核符合条件后,工伤保险基金就会进行支付;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给职工。 总之,工伤新发生的费用处理需要依据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来确定承担方,并且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和处理。职工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费用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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