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摊位没有租赁合同该怎么处理?

我租了个摊位,当时没签租赁合同。现在和出租方有点纠纷,我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比如摊位使用期限、租金这些问题没合同约定,我该怎么解决?很担心自己吃亏,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是怎么规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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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摊位没有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处理方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虽然没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但如果双方存在实际的租赁行为,那么也会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的摊位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且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就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对于租金、使用期限等重要事项,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补充书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当地同类型摊位租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租金标准。在使用期限方面,由于是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解除权,但需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如果因为没有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租金支付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以及租赁的相关情况。若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作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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