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房的安置房如何继承?
家里涉及到未分房的安置房继承问题,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不知道这种没分房的安置房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继承方式的,是按法定继承还是有其他特殊要求,想了解下具体的继承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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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房的安置房继承相对复杂,在继承之前,首先要明确安置房的性质和权属情况。 安置房一般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为被拆迁户或承租人提供的住房安置方式。各地关于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政策有所差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所以首先得确定该未分房的安置房属于可继承的合法财产范围。 如果安置房已经有产权证明,并且被继承人已经确定了具体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那么继承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继承。一般流程包括办理继承权公证,准备好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之后,继承人要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然而,如果安置房尚未确定产权归属或者产权存在争议,那么继承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产权归属,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对安置房享有权益;还可能需要参与拆迁补偿协商,与拆迁部门、其他相关方沟通,明确该安置房在拆迁补偿中的具体情况以及自己应得的份额。 此外,安置房的继承可能受到一些特殊规定的限制。例如,某些地区可能规定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或继承,或者对继承人的资格和条件有所限制。 相关概念: 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为被拆迁户或承租人提供的一种住房安置方式。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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