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开商破产时该如何进行清算?

我买了房开商的房子,现在听说他们要破产了。我特别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也不知道他们破产会怎么清算。我想了解下房开商破产清算的具体流程和方式,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看看自己的房子和钱会不会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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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破产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开商破产清算,是指当房开商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过程。 首先是申请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也就是说,房开商自己或者其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要接管房开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房开商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房开商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房开商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工作。 接着是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然后是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等重要事项。 最后是财产分配和破产程序终结。管理人会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对房开商的财产进行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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