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能达到退房条件呢?

我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也办了贷款,可现在发现房子有一些问题,比如墙面有裂缝。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我才可以合法地要求退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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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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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达到退房条件通常有多种情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开发商违约导致的退房情况。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购房者可以先进行催告,若在合理期限内开发商还是没交房,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房。 再者,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也能成为退房的理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若房屋出现诸如墙体倾斜、地基下沉等主体结构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另外,房屋面积误差过大也可能满足退房条件。当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如果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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