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后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该找什么部门?


当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我们要清楚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遇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相关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一,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这是最直接的方式,尝试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看是否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其二,找工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果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工会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帮助和支持,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其三,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其四,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