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被辞退了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我是一名小时工,最近被用工方辞退了。我不太清楚自己有哪些权益,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这些权益。比如我能拿到哪些补偿,应该找哪个部门反映问题等,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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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在法律上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当小时工被辞退时,要维护正当权益,首先得看辞退原因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如果是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随时通知辞退小时工,从法律上来说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 但如果存在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情况,比如因为性别、种族等歧视原因辞退,或者在小时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随意辞退等,小时工可以主张相应权益。小时工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其辞退行为的违法之处,并要求合理的赔偿或者恢复工作。 要是协商不成,小时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此外,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记录、工资条、辞退通知等,以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以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行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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