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费用如何入账?
我公司有一些费用是跨年度的,比如去年发生的业务,发票今年才拿到。我不知道这种跨年度的费用该怎么正确入账,担心入账方式不对会影响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入账方法和相关规定。
展开


跨年度费用入账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正确处理跨年度费用入账对于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理解权责发生制这一会计记账基础。权责发生制简单来说,就是不管款项是否收付,只要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跨年度费用,我们要依据这个原则来判断费用归属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这是跨年度费用入账的重要准则依据。 对于不同情况的跨年度费用,入账方式有所不同。如果是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的跨年度费用,当费用发生在去年,但发票今年才取得,按照权责发生制,去年应先做预提费用处理。比如,去年12月已经发生了一笔办公费用,但发票次年1月才收到。去年12月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其他应付款。到今年取得发票时,先冲销去年的预提分录,再按照发票金额正常入账:借:其他应付款,贷:管理费用——办公费;同时,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 若在汇算清缴后取得发票的跨年度费用,这种情况相对复杂。按照规定,企业应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例如,某笔费用发生在2023年,2024年汇算清缴已完成,2025年才取得发票。这时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专项申报及说明,然后调整202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总之,跨年度费用入账要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恰当处理,以确保财务核算准确合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