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多计提员工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做账?

我在公司负责财务工作,之前在计提员工住房公积金时多提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也不清楚相关操作有没有合规要求,怕处理不当给公司带来麻烦,想知道多计提的住房公积金正确的做账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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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做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多计提员工住房公积金的账务时,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些基本的会计概念。计提,简单来说,就是预先计算和提取相关费用。住房公积金是企业按照一定规定为员工缴存的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多计提的住房公积金,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如果多计提的公积金还未实际缴纳,我们可以采用红字冲销法。比如,原来多计提时的分录是:借记“管理费用”(这里假设是管理部门员工的公积金),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 住房公积金”。那么冲销时,就做相反的分录,用红字填写金额。即:借记“管理费用”(红字金额),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 住房公积金”(红字金额)。这样做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该准则要求企业对于前期差错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多计提公积金属于前期差错,通过红字冲销法可以纠正错误的账务记录。 如果多计提的公积金已经实际缴纳了,我们要分情况处理。如果后续需要从员工工资中扣回多缴纳的部分,先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 住房公积金”,贷记“其他应收款 - 员工住房公积金”。当从员工工资中扣回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贷记“其他应收款 - 员工住房公积金”。这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该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进行分配。而如果不需要从员工工资扣回,多缴纳的部分由企业承担,那么就将多缴纳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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