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该怎么追讨?


如果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有多种追讨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和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主动向他们提出支付工资的要求。多数用人单位考虑到诉讼成本和负面影响,可能会同意支付。要是双方达成一致,可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这个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其次,劳动争议发生后,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由他们主持公道,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若协商和调解都没用,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能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仲裁开庭前会安排调解,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般因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引发的争议,对用人单位是一裁终局。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是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 。 另外,如果是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建议直接向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处理;除以上原因外的案件,建议向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处理。同时,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发出支付令。 农民工朋友在务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留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结算单等做工凭证,以便在需要维权时能有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相关概念: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是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活动,目的是公正、及时解决劳动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