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买房产生纠纷时,定金该怎么退?
我在南宁买房时交了定金,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产生了纠纷,现在想退定金,但不清楚具体的退还流程和条件。比如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样的程序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南宁买房产生纠纷时,定金的退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首先,要明确定金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定金是一种债权的担保方式,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其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例如,房屋总价为1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不能超过20万元,若约定了30万元定金,超出的10万元就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其次,分情况来看定金的退还问题: - 若买卖双方均依照约定正常履约,定金应当抵作房屋价款或者予以全额退回。比如购房者按约定支付了定金,开发商也按照约定提供了符合条件的房屋,这种情况下定金可以用来抵扣房款或者直接退还给购房者。 - 若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比如在与开发商签署认购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改变主意,此时定金一般将无法被返还。 - 若收款方(通常是开发商)违约,例如存在五证不全等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售卖房屋,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 如买卖双方就未生效的买卖合同产生争议的,购房者可以直接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最后,如果产生纠纷,购房者可以先与卖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