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有贷款,要怎么去掉其中一方的名字呢?
我和配偶离婚了,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现在想把对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担心手续繁琐或者遇到阻碍,想了解清楚详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展开


离婚时房子有贷款,要去掉其中一方的名字,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首先,要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因为有贷款的房子一般处于抵押状态,银行是抵押权人。银行会考虑变更后的还款能力等因素,若银行不同意,通常是无法直接去掉名字的。一般需要与银行协商新的还款计划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等措施,以确保贷款能够正常偿还,银行同意后会出具书面同意书。 其次,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来准备相关材料并办理手续: -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其中需明确房产的归属情况)、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缴纳可能存在的税费(如契税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 如果是诉讼离婚,生效裁判确认的权属人可自行携带法院的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申请去除另一方的姓名。 法律依据方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