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夫妻双方姓名都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怎么样能去掉一个?
我和配偶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现在因为一些家庭财务规划等原因,想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去掉其中一方的名字,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以及是否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等问题,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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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不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去掉房产证上其中一方名字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流程。 从法律层面来讲,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该房屋通常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即使房产在婚前由一方独自拥有,婚后添加另一方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对婚前财产所有权做出了新约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置权。所以,只要夫妻双方就减名行为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需共同提出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未还清,一般是不能去掉名字的,需先将贷款全部还清。然后,携带两证(身份证和房产证)的正本以及它们的复印件,前往所居住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预检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是为了办理房产证上减少配偶姓名的事项。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话,会给一个相应的号码,之后凭借号码到相关窗口办理即可。 关于税费方面,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名字相当于转移房屋权属,要交契税,契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不过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契税税率有所不同,但仍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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