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该如何续约?
我租的房子合同快到期了,我还想继续租,但是不太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续约的流程和要注意的地方。想问问大家,房屋租赁合同续约具体该怎么做,有没有什么必须遵循的规定和步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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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续约是在原租赁关系即将结束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继续租赁房屋达成新协议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续约的相关内容。 首先,续约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明示续约,也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明确地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一般来说,在原合同到期前,双方应就续租的租金、租赁期限、其他条款等进行沟通。比如租金,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有所调整;租赁期限双方可以重新约定,是续租一年、两年或者更久。另一种是默示续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意味着如果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房屋,而出租人也没有反对,那么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成了不定期,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其次,在续约过程中,有一些要点需要注意。在明示续约时,最好重新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要详细写明续租的各项条款,如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等。如果是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因为没有书面证据而难以维权。而对于默示续约,虽然合同继续有效,但由于是不定期租赁,双方的稳定性相对较差。出租人想要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想要搬走,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对方。例如,出租人要收回房屋,应该提前合理的时间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寻找新住处的时间。这样既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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