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纳税调整表的税收金额如何结算?


职工工资纳税调整表的税收金额结算,需要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工资薪金的税收金额,指的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能从收入里扣除的合理工资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在结算税收金额时,首先要确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否合理。判断合理性可以从多个方面考量,比如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如果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符合上述合理的标准,那么一般情况下,实际发放的金额就是税收金额。例如,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是 100 万元,且这些工资符合合理性要求,那么在职工工资纳税调整表中,税收金额就填 100 万元。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企业计提了工资,但在汇算清缴前还未实际发放,按照税法规定,这部分未发放的工资就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假设企业计提了 120 万元工资,其中 20 万元在汇算清缴前未发放,那么税收金额只能按照实际发放的 100 万元来确定,而不是 12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