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该如何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书,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重要步骤和要点: 首先是提议阶段。这就好比一场交易的开始,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或者用人方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这在法律上被叫做“要约”。通常情况下,大多是用人方通过招工简章、广告等方式提出招聘请求,当另一方接受这个建议并表示完全同意时,这就是“承诺”。一般是由用人方提出和起草合同文本草案,提供双方协商的基础文本。 接下来是协商阶段。双方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的商量。这里面涉及的内容可不少,像工作任务、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单位内部规章、合同期限、保险福利等等。协商的时候,双方都要把自己的想法和要求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做到清楚、具体、可行,充分表达真实意愿。经过反复讨论、相互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这就好比两个人分蛋糕,都要满意才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也就是在协商时,双方都有如实告知相关情况的义务。 最后是签约阶段。在双方认真审阅合同文书,确定没有分歧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分别签字或盖章,并且要加盖用人单位印章。这里要注意,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生效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以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要是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那就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而且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此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通常会审查新员工主体资格,包括劳动者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方面,还会查验劳动者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身体健康证明等。同时,用人单位要履行告知义务,将工作相关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