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怎样解除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关系涉及到多方主体,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被派遣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间,被派遣劳动者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书面方式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即可。在正式工作阶段,被派遣劳动者若需解除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可提前三十天向该机构提交书面辞呈。依据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其次,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被派遣劳动者也能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然后,用工单位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比如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之后劳务派遣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例如被派遣劳动者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用工单位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就可能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概念: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用工单位:是指实际使用劳动者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 。 劳务派遣单位:是指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