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继承一个房产该如何办理过户?


三个人继承一个房产,办理过户的具体步骤和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是准备相关材料:需要提供死者死亡证明,这个一般由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开具,它能证明被继承人已经去世这一事实;亲属关系证明,通常由户口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出具,用来表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联;还有每位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 ,这些材料是办理过户必不可少的基础文件。 接着要办理继承公证书: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要一起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这一步的目的是通过公证机构的确认,保证继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要是有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就得签署放弃继承协议。等公证完成后,被选取的继承人会获得继承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况时,就按法定继承来确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 。 最后进行房产过户:拿着继承公证书,被选取的继承人前往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一些必要的文件。房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就会重新办理写有继承人名字的房产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为房产过户登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总之,三个人继承房产办理过户,要按上述步骤,准备好材料,依法依规办理。 相关概念: 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排在第一顺序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