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单位活动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单位组织了一场户外活动,我在活动过程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身体疼痛还耽误了工作。我不太清楚这种在单位活动里受的伤能不能算工伤,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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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单位活动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第(一)项指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于单位组织的活动,如果该活动是单位为了实现工作目标、提升团队凝聚力等与工作相关的目的而组织的,一般可以视为工作的延伸。比如,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拓展训练等,这些活动通常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与工作密切相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在活动中受伤,符合“因工作原因”这一关键要素,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如果单位组织的活动完全是员工的个人娱乐活动,与工作没有任何关联,那么员工在活动中受伤就很难被认定为工伤。例如,单位组织的员工自发的周末聚餐,这更多的是员工之间的私人社交活动,与工作没有直接联系,在此期间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即使活动与工作相关,但如果员工受伤是由于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当员工在单位活动中受伤后,应当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单位不申请,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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