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团建时自己摔倒受伤,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我参加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时不小心摔倒受伤了,公司却不太愿意承担责任,说这不算工伤。我心里很疑惑,毕竟是公司组织的活动,我想知道像这种在公司团建时自己摔倒受伤的情况,到底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判断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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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团建时自己摔倒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相关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对于公司团建活动,如果该团建活动是集体性、强制性的,以提高凝聚力与工作紧密相关为目的,由公司统一安排、管理并承担费用,那么参加团建活动应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职责的合理延伸,属于因工外出受伤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例如参加单位组织的运动会等文体活动是单位安排的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利益的正当活动,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单位同事间聚餐、娱乐等与工作不相关活动中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之,判断公司团建时摔倒受伤是否算工伤,关键要看团建活动与工作的关联程度、公司对团建的管理程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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