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工伤吗
我刚到一家新公司上班没几天,还没来得及签劳动合同呢,结果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心里特别没底,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下到底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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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是可能算工伤的。首先得明白,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工伤,简单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从法律层面讲,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便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也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只要符合上述工伤认定的情形,即便没签劳动合同,受伤也能认定为工伤。 要是遇到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就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比如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照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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