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受伤算工伤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最近在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很担心这种情况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我想知道具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没签劳动合同但在工作中受伤的,能不能算工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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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受伤,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首先,需要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为用人单位提供有偿劳动,用人单位也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等。例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等,都能体现这种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形符合上述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劳动者虽未签合同,但长期在某工厂工作,按工厂要求完成生产任务,在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受伤,这种情况通常可认定为工伤。 如果未能成功申请工伤认定,可首先尝试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工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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