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再次摔伤就不算工伤了吗
我之前工作受伤正在住院治疗,可住院期间又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担心这第二次摔伤不能算工伤,想了解下到底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啊,要是不能认定的话会有什么影响,认定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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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再次摔伤,并不一定就不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或者非工作原因再次摔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的定义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或者患病,要是再次摔伤和工作没关系,那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例如在病房里自己不小心走路滑倒,这种就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需是在工作相关的特定情况下发生的伤害。 其次,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突发疾病或因工作原因急性病发需要住院治疗,期间再次受到伤害,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不过,这种情况需要鉴定机构鉴定该伤害是否与原工伤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因果关系,则可以认定为工伤。比如,职工因为工作导致腿部骨折住院,在住院期间,按照医嘱需要进行康复训练,在训练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手臂受伤,这种和工作及原工伤有一定关联的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总之,工伤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关键在于受伤原因是否和工作相关。职工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因果关系鉴定:就是确定再次受伤和原来工伤之间有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专业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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