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五年的工作协议可以看做是劳动合同吗

我找了份工作,公司让签一份五年的工作协议。我不太清楚这个协议和劳动合同有啥区别,就想问问这份签了五年的工作协议,能不能当作劳动合同呢?想了解一下具体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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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订五年的工作协议不一定就可以看做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是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四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是劳动报酬;七是社会保险;八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如果这份五年的工作协议中完整涵盖了上述这些必备条款,那么它在实质上就具备了劳动合同的特征,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比如协议里清楚写明了每月工资数额、工作地点、每天工作时长、一周休息几天,以及公司会为员工缴纳社保等内容,那基本可以当作劳动合同。 然而,要是工作协议缺少其中某些关键条款,比如没有明确劳动报酬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或者没有提及社会保险相关事宜等,那就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它可能只是一般的劳务协议或者合作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要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总之,判断一份五年的工作协议能否看做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内容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所要求的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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