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加绩效是有责还是无责的?
我找了份工作,薪资是底薪加绩效。但我不太清楚这种薪资模式下,底薪是有责还是无责的。有责底薪感觉压力好大,如果没完成任务就拿不到足额底薪;无责底薪好像更有保障。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底薪加绩效的方式到底应该是有责还是无责的呢?
展开


在探讨底薪加绩效是有责还是无责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有责底薪和无责底薪的概念。无责底薪,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只要正常出勤工作,无论业绩完成情况如何,都能拿到的那部分固定工资。而有责底薪,则是要求劳动者必须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或者业绩指标,才能够获得全部的底薪,如果没有完成,可能会被扣减相应的工资。 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就意味着,不管是有责底薪还是无责底薪,最终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在扣除相关合法的费用后,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采用有责底薪加绩效的模式,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业绩指标、考核方式以及未完成指标时底薪的扣减规则等内容。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主张无责底薪的,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未完成业绩为由,将劳动者的工资扣减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底薪加绩效既可以是有责的,也可以是无责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明确约定,并且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