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诉讼离婚期间买房离婚后办房产证算隐瞒财产吗
最近正和另一半走诉讼离婚流程,这期间对方买了套房,离婚后才办房产证。我怀疑对方是故意隐瞒财产,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会不会真的被认定为隐瞒财产行为,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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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诉讼离婚期间买房离婚后办房产证是否属于隐瞒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隐瞒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方故意把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情况藏起来,不让另一方知道,想自己占有这些财产。比如把房子偷偷卖掉、转到别人名下,或者用别人名字买房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诉讼离婚期间买房,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而且买房一方故意不告知另一方,目的是为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多占财产,那么这种情况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隐瞒财产。比如,双方正在打官司离婚,一方偷偷用夫妻共同存的钱买了房子,还不告诉对方,这就有隐瞒财产的嫌疑。 要是买房用的是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婚前的积蓄,而且买房行为没有恶意逃避财产分割的意图,那么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隐瞒财产。例如,一方一直有自己的小金库,这笔钱是婚前就存下的,在诉讼离婚期间用这笔钱买房,也没有故意瞒着对方的意思,这种情况就不太可能被认定为隐瞒财产。 判断是否属于隐瞒财产,关键在于买房的资金来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买房一方有没有故意隐瞒、逃避财产分割的主观故意。如果另一方发现有隐瞒财产的可能,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隐瞒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相关概念: 隐瞒财产:指夫妻一方故意对另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真实情况,意图使另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处于不利地位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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