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金发放职工工资是否可行?
我是个小老板,公司规模不大。最近财务问我给员工发工资用现金还是转账,我有点拿不准。我知道现在转账很方便,但有些老员工习惯收现金。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以现金发放职工工资到底行不行,有啥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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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以现金形式发放职工工资是可行的。工资支付形式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具体方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这意味着支付工资的货币必须是国家规定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在我国就是人民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这就表明了工资支付的基本要求是以货币形式进行,而现金属于法定货币的实体形式,所以用现金发放工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种工资支付方式。 不过,以现金发放工资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出现工资纠纷等问题时,用人单位有记录可查,也便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让劳动者清楚知晓自己工资的构成和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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