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签订霸王条款是否合法?
我所在的公司让我签一份合同,里面有很多不合理的规定,比如加班没加班费,离职要赔巨额违约金之类的。我感觉这就是霸王条款,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公司要求签这样的条款合不合法,我有没有必要签?
展开


公司要求签订霸王条款通常是不合法的。所谓“霸王条款”,指的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用来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这些条款往往排除了消费者或合同相对方的主要权利,对对方非常不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这里提到的格式条款,很多时候就是“霸王条款”的表现形式。 举例来说,如果公司在合同里规定员工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明显是不合理地减轻了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加重了员工的工作负担,限制了员工获得合理报酬的主要权利,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再比如,要求员工离职时赔偿巨额违约金,如果没有合理的依据,也是排除了员工自由择业的主要权利,该条款也会被认定无效。 所以,当公司要求签订霸王条款时,员工有权拒绝签订。即便已经签订了包含霸王条款的合同,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这些条款无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