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呆满时间要辞职,违约金条款该怎么写?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未干满约定期限辞职的违约金条款,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要明确、合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介绍如何撰写这类违约金条款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是因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而涉及违约金,在条款撰写上,要清晰表述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内容、培训费用的构成(如学费、差旅费等)、服务期的具体时长。同时,明确劳动者若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按照尚未履行的服务期占整个服务期的比例,乘以培训费用来计算。例如:“甲方(用人单位)为乙方(劳动者)提供了[具体培训内容]的专项培训,培训费用共计[X]元。乙方同意为甲方服务[X]年,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若乙方在服务期内辞职,应按照尚未履行的服务期占整个服务期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培训费用。” 若是涉及竞业限制违约金,条款应写明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以及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比如:“乙方在离职后[X]年内,不得在[具体范围]内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工作。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X]元。若乙方违反本竞业限制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在撰写违约金条款时,一定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