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修养期间是否需要赔偿?
我朋友前段时间在工作中受伤了,现在正在家里修养。他担心修养期间没有收入,也不知道公司会不会给一些赔偿。想了解一下工伤修养期间具体的赔偿规定,比如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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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修养期间是有赔偿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关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员工在修养期间,其工资收入不会因为受伤而减少,单位需要按照正常出勤的标准发放工资。例如,员工受伤前每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月仍需支付5000元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其次,生活护理费方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而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另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符合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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