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就一定不能认定工伤赔偿吗?


死亡并非一定不能认定工伤赔偿。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多种情况。同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 如果符合上述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况,其近亲属可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应赔偿,比如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要是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比如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因自身疾病等非工作原因引发死亡,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等过错行为,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总之,死亡能否认定工伤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对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