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首付是否算婚前财产?
我和对象准备买房,我出首付,但是担心以后万一出现婚姻变动,不知道这首付到底算不算我的婚前财产。像这种情况,首付认定婚前财产的标准是什么,不同的付款和登记情况又会怎么影响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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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首付是否算婚前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一般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通常算婚后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前签订合同,此时购房行为主要是一方的个人意愿和行为,所以首付一般视为个人财产;婚后签订合同,购房行为往往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策,首付也就容易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其次,若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首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并贷款,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但男方需要对女方补偿婚内还贷总金额的一半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再次,如果婚前买房,男方付首付,但登记在男方名下,首付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首付款不需分割给对方;婚后还贷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离婚,要房子的一方,须按婚内还贷总金额补偿50%现金给对方。 最后,如果房子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50%产权权益,含房子增值相应利益。比如双方共同认可将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这种情况下,无论首付是谁支付的,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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